最终,城邦或城市国家的出现改变了这种神秘的家庭宗教,但城邦自身的纽带仍然是一种宗教纽带。城邦是家庭和氏族联合形成的组织,其本质定义就是对祖宗的共同敬拜。因此,难怪城邦的缔造要求出现一种新的宗教或敬拜,其途径就是发现一位缔造城邦的“英雄”。家庭和氏族都有自己的神灵,相应地,城邦也成了诸神的属地,诸神是他们的“守护神”。
因此,古人并不像现代欧洲的“世俗”想象的那样没有宗教、神职人员和迷信,相反,我们发现古代的家庭、部族和城邦各成其为一种教会。每一方都有自己的仪式和崇拜,以及非常复杂的要求:“信仰和意图的纯洁占了很小比重,而宗教完全就是一份记载着无数规则的实践清单……”为此之故,每一团体都经常担心遗漏了仪式要求的某些细节,从而触怒神灵。所以,它们经常要举行涤罪和赎罪的仪式,而这就成了古希腊罗马公共行政长官的职责。
总之,古希腊罗马的最大特点就是所谓的“道德藩篱”,在其中,物理性团体和世袭的不平等社会地位确立了个人身份的限制。有一个希腊用语就是道德藩篱的例子:它将任何想在这些团体和角色之外生活的人,称作“愚人”。
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基督教改变了人类身份的基础。它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它融合了犹太教的一神论与某种抽象的普世主义,后者在晚期希腊哲学里就有根源。基督教强调人与人的道德平等,这一点迥异于他们偶然据有的任何社会角色,从而改变了最重要的主题。社会准则退居次位,在某种关键的意义上,它们也必须从属于一种上帝赋予人的身份,而这是所有人平等享有的。因此,人们同时生活在“两座城”当中。
我们可以看到,新约中的每句话都是对这种道德藩篱的突破。尤其是,我们可以在圣保罗的基督观念中看到犹太教与希腊哲学的融合,而这种基督观念的特点就是普世主义。在保罗看来,上帝借着基督而启示于人,对这位上帝的爱也向个体本身亦即良心提供了机遇和义务。因此,基督成了一种业已改变的新人性的媒介。在某种意义上,保罗的基督观念创造了个体,因为它为良心赋予了一种普世的维度。保罗难道不是人类历史上最具革命性的人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