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26日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发布《住宅项目规范》的公开征求意见。引人注目的是,与以往不同,这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当中没有再提“取消公摊面积”或者“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其意何在?本期“思与辨”就此展开讨论。
■主持人:王玥
■嘉宾:
赵嵩年(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副研究员)
梁志勇(珊瑚数据<中国住房租赁智库>CEO 深圳市公寓租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
傅子恒(市场资深研究人士 经济学博士 高级经济师)
问题不在公摊面积该不该收费,而在消费得不明不白
主持人:公摊面积为何会备受争议?
傅子恒:公摊面积之所以备受争议,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定义不清,公摊面积多少是合理的,多少是不合理的,没有准确定义和具体衡量;二是小区与小区、屋与屋之间差异较大,差异之下公摊面积衡量很难统一;三是在卖方市场条件下,开发商可利用公摊面积进行调控定价,实质上就是变相涨价。
赵嵩年:当下公摊面积并不是一个透明的消费内容。因此购房者在意的并非公摊面积该不该收费,而是消费得不明不白,不知道自己的公摊面积来得是否合理。
梁志勇:公摊面积不等同于计价方式,它是客观存在的并有一定合理性,应进一步明确其认定原则、适用范围及量化标准。
取消公摊面积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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