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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论粤港澳大湾区的涉外法治创新 | |
http://www.CRNTT.com 2024-12-26 00:05:42 |
(三)CEPA和国际经济法相关规则的对接与创新 在粤港澳三地中,香港和澳门均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成为WTO缔约方。2001年,中国内地进入“入世”年,港商对此既憧憬,又担心失去以前的优势。董建华在当年的赴京述职期间,提出了两地建立“类自由贸易区”的构想。中国内地在2001年12月正式成为WTO成员后,粤港澳三地的合作进入全新阶段。2003年6月29日,中国内地与香港签订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10月17日与澳门签订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这两个协议简称为CEPA)。 CEPA成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协议,被誉为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新举措和构建大中华经济圈的起点,具有“保留政治多元化,实现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含义。国际上通常的自由贸易区(FTA),主要指国家之间的互惠安排,而CEPA被称为“类自由贸易区”,是一种不同于FTA,但与WTO兼容的经济整合模式。FTA主要指一种关税方面的自由贸易模式,而CEPA是两个或多个经济体之间的经济自由化,不只涉及关税减免,并且,鉴于WTO主要适用于贸易领域,超出WTO的经济事项,粤港澳还可以根据大湾区的发展需要自行决定。⑰ 2010年,粤港政府签订《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1年粤澳政府签订了《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为了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建设现代服务业基地,国务院在2012年先后批覆了前海、横琴、南沙规划,构筑香港和珠江三角洲之间的金融合作区域,这为加速粤港澳之间的融合及建立大湾区经济合作区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此后,内地与香港、澳门又分别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签订了系列的补充协议和次级协议。 2019年《大湾区规划纲要》出台后,大湾区的CEPA开始迈向“升级版”。统计显示,2003年内地与香港的货物贸易总值为15282亿港元。在全面实施CEPA后,内地与香港的贸易不断增加,货物贸易总值在2022年增至46484亿港元,平均每年增长6%。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对香港服务业开放部门达153个,占世贸组织全部160个服务贸易部门的95.6%。从投资来看,内地是香港最大的境外直接投资目的地。通过CEPA,多个香港领先的领域,例如金融、法律、建筑及相关工程、检测认证、电视、电影、旅游等都增添了开放措施,也包括多项在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先行先试的开放措施,让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可以优惠待遇在内地开设企业和发展业务。⑱ 2021年商务部印发《“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提出要“推动内地和港澳三地共建单一自贸区”。单一自由贸易区是大湾区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又一重大创新。其本质是自贸区,但由三个不同关税区共建,且同属于一个主权国家,所以叫单一自贸区。2023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2024年2月,商务部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大湾区推动三地单一自贸区建设的步伐正在加快,在实现经济一体化方面的法治创新成果日益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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