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晓玲表示,赖清德昨天在元旦文告中特别提到,未来对三大修法,包括《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财政收支划分法》、《“宪法”诉讼法》都会陆续提出覆议,并声请“释宪”。当然若要提出覆议,这是“行政院”的权利,可是我们认为,这三项法案都是为了改善制度而提出的修法,并没有什么窒碍难行之处,更没有损害到人民权利。
翁晓玲指出,所以如果只是把覆议当成拖延法案施行的手段,那将是非常不智的举动,所有法案都应该立即生效施行,才能造福社会。
翁晓玲表示,至于赖清德担心《“宪法”诉讼法》修法有瘫痪“宪法”法庭的疑虑,我们认为并不会,因为赖清德只要在两个月内补提名大法官,当“立法院”收到大法官提名名单后,可以尽快排案审查人事,所以没有瘫痪“宪法”法庭的问题,只是短暂不能运作,何况大法官每年都会放暑假、寒假,那难道大法官一放假“宪法”法庭就瘫痪了吗?当然不是。
“立法院”日前通过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财政收支划分法》,前者要求罢免连署书应附上身分证影本,藉此加严连署审查,后者要求“政院”提拨出更多税收给地方政府运用,估计全台地方政府预算一年可增加超过新台币300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