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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陆籍才能参选?桂宏诚批绿推“两国论”
http://www.CRNTT.com   2025-01-20 10:42:52


民主文教基金会董事长桂宏诚。(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月20日电/民进党“立委”拟修法要求大陆地区人民提出丧失国籍证明才能登记为参选人,但无法取得证明,可由陆委会认定。民主文教基金会董事长桂宏诚批修法“违宪”,民进党一直硬干,实质推进“两国论”。他酸,取得“中华民国”公民权的大陆地区人民才要“预防性权利救济”,打行政诉讼确认是否有资格参选。

  “内政部”以违反《国籍法》解除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公职,又发现5名里长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要求解职。民进党籍委黄捷、许智杰提案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要求大陆地区人民应办理放弃原国籍,并提出丧失国籍证明才能登记参选,形同加严陆配参政。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桂宏诚表示,如果按照“两国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国家,为什么不查对岸的《国籍法》?取得外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就自动失效;但根本问题在于,“我国”《“宪法”》明定大陆地区是“中华民国”领土,不承认大陆是个国家,何来放弃?

  桂宏诚认为,陆配正好可适用“预防性权利救济”,打行政诉讼,以确认是否具有服公职资格,即使现在没有参选、担任公职,“也可以打个诉讼看看,把问题澄清。”

  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廖元豪也认为,修法内容没有意义,大陆地区人民与《国籍法》无关,黄捷等人推此项立法,就是想偷偷把大陆地区变成外国,但这不符合《“宪法”(增修条文)》、《国籍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架构。遍查“中华民国”所有法规,根本就没有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7个字,全都是“大陆地区”,若真的想搞“两国论”,应光明正大废除《两岸条例》,将所有法规中的“大陆地区”都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阳明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特聘教授林志洁则对修法表示肯定,他认为,任何国家面对选举、被选举人口与资格做一定限制,有“国安”与国家法益的正当性,对于中国大陆与台湾间的关系,处于变动状态,“由陆委会容有一定弹性视两岸关系做认定”,若人民不服陆委会决定,也有救济管道,如此安排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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