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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撤销周玉蔻限制出境 但离境前后须陈报
http://www.CRNTT.com   2024-12-31 18:59:10


周玉蔻。(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2月31日电/媒体人周玉蔻、蔡玉真被控诬指前中姐张淑娟涉绯闻,台北地方院各判1年6月徒刑并裁定限制出境。2人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认定,无事证足认2人有逃亡动机等,撤销原裁定,但2人出境前后均须陈报。

  全案缘于,周玉蔻、蔡玉真于2022年9月间指称前中姐、前华航空姐张淑娟为中国国民党籍台北市长蒋万安父亲蒋孝严“晶华饭店绯闻案”女主角。张淑娟提告后,台北地检署依加重诽谤、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罪起诉周玉蔻、蔡玉真。

  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周玉蔻、蔡玉真态度不佳,11月26日依个资法的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各判1年6月徒刑,同时也裁定周玉蔻、蔡玉真自11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

  周玉蔻、蔡玉真不服遭限制出境、出海,提起抗告,案件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日前撤销原裁定。

  高院表示,本案目前已经上诉由高院审理中,经由合议庭审酌卷内2人历次到庭的情形及她们涉案情节,认定2人若有出境正当理由,应于预订机票、船票7日前先向高院陈报出境及返台计划与时程,并应于返台入境后7日内再行向高院陈报,即足以替代限制出境、出海。
 
  高院指出,周女及蔡女所犯非属强制辩护的3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而且2人自侦查起,历次侦讯、准备程序、审理期日均遵期到庭,也未曾有因案通缉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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