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监禁5个月 罚款20万
经民联主席、立法会议员卢伟国表示,要避免形成市民对代办工程的依赖性,不能以20%附加费免却责任,要强调维修是业主责任,推动业主遵从同样重要。他表示整体工作量都很大,质疑如何能够达到政策目的,认为整个流程要拆墙松绑、实事求是,需要政府与业界要商讨解决。
对于可能因罚则阻吓力不够,令部分业主欠缺动力遵从条例的情况,邓炳强表示有需要推出具针对性的措施,提升相关业主自行遵从条例的比率。罚则方面,他指条例赋权执行当局可以就未能遵从条例要求的楼宇,向土地注册处注册“钉契”;要求新业主在完成物业交易后3个月内,就物业权转让通知执行当局,违者即属犯罪,最高可罚款1万元;不遵从指示及“符合消防安全令”的罚则分别提升到10万元和20万元;阻碍法团履行有关职能方面,如阻碍法团进行工程法则最高可罚款1万元及监禁5个月,拒绝分担法团进行有关工程的费用最高可罚款2.5万元。
邓炳强昨晚在社交平台发文,感谢一众议员投票通过法例,为真正有困难的业主解困,为市民缔造一个更安全的居住环境,惠及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