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公民搭乘不定期商业包机或临时航班回国,原则参照上述第三点规定办理,但执行两次核酸检测报告制度,凭登机前120小时内及36小时内双份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登机手续。乘客仅需将首份核酸检测报告选择发送至我驻印使领馆其中一家指定邮箱,办理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第二份核酸检测报告无需上传,可直接打印后,与第一份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一并使用。特别提示:同上述第三点。
(二)外国人搭乘不定期商业包机或临时航班赴华,原则参照上述第四点规定办理,但实行48小时核酸检测或两次核酸检测报告制度,或根据中国政府主管部门个案通知,办理核酸检测手续。
(三)中国驻印度使馆和驻孟买、加尔各答总领馆分别审核在本馆辖区或领区赴华乘客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人应依据其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机构的所在地,向就近的中国驻印度使馆或驻孟买、加尔各答总领馆提出申请办理。特别提示:同上述第三点。
(四)航空公司在飞机起飞前应按中方要求,做好乘客登机前所需的阴性报告查验、体温检测及机上防护等措施,不允许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病例人员、发烧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登机。
如需帮助,可联系:
驻印度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24小时):+91-9810597886,座机(办公时间)+91-11-26112342;
驻孟买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1-9769581336;
驻加尔各答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1-9163390711;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24小时):+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