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潮流席卷全国城乡,尤以经济发达地区为甚,广东珠江三角洲首当其冲,引起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全面变革,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产生不少负面效应。这已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重新检讨城镇化的利病得失,经验教训和启示。在这种背景下,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国改革发展的战略方针,同时提出新型城镇化的口号,成为今后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方向,效果当可预期。基于此,回顾30年多来传统城镇化的特点和经验,比照新型城镇化要求的差异,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而本文注意的焦点,是在总结传统城镇化引起传统文化变迁基础上,根据新型城镇化要求,提出应对策略与措施,以供有关方面决策参考。
一、传统城镇化对传统文化的主导观念
近30年多年,我国城镇化走的是一条以农村人口、产业、土地向城镇转移为主要内容的道路,对生产力发展、扩大城镇人口和建成区规模、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人素质,改变人生活方式等,发挥巨大作用,效应非常明显,无可置疑。但这个迅猛社会变革,对农村传统文化也不能不生产剧烈振动,后果也很严重。这首先应归结于城镇化对传统文化的观念上,存在不少偏差。这反映在以下各方面:
第一,在指导思想上,城镇化主要停留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并未顾及对传统文化可能产生的冲击和后果。故这个城镇化的成就,也主要体现在经济和社会层面。例如广州城市人口在1978年为168万人,到2010年为1270万人,增长6.6倍。建成区面积从1978年68.5km2扩大到2011年990.1 km2,增加了13.5倍。这个数字背后伴随一系列社会经济巨大变迁,传统文化自不能幸免,但并未进入城镇化指导思想上,未占应用位置,失误由此产生。
第二,在城镇化政策上,没有明显规定或突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延续和继承、发扬等问题。结果潮流一来,传统文化被裹挟其中,冲击得支离破碎,后果容后述。
第三,巨大外来工人工作为传统文化载体,进入城市,占领那里文化空间,与当地文化难免发生矛盾和冲撞,如果政策滞后,或调适不当,诱引一连串社会问题。例如在珠三角,集聚了广东3000万外来工大多数,又以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最为集中,一些地区甚至超过当地人口,文化差异导致社会管理问题不少,为决策者当初始料不及。
这些应属城镇化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引方面的问题,在城镇化快速发展形势下,难免失之考虑不同、指导滞后或片面,甚至粗糙,以及反应迟钝麻木等,由此产生的后果也是不可避免的。
二、城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
这首先是三农问题突出,引起农村传统文化根基被动摇,进而削弱它存在和发展基础。
近年政府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不遗余力,确实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各界的好评。但在城镇化影响下,三农问题依然存在。首先是农业,取消农业税,对农民是一个自古未有的历史性解放,极大地减轻农民负担。很多人由此离开土地,当然更多的农民被卷入城镇化潮流,进入城市,农业劳动力大规模减少,很多农田抛荒、弃耕,非常可惜。这己不是个别现象,甚至在许多城市郊区,土 地非常珍贵,但一样有农田为野草、瓦砾、垃圾覆盖。次为农村,大量人口尤其是主要劳动力转入城镇,农村人口结构产生巨变,留守农村的大部分为老弱妇孺,即使暂在农村青壮年,出不愿从事农业劳动。笔者在雷州农村看到,当地收割水稻、甘蔗等农活,雇佣贵州人或河南人代收,当地青壮年则游手好闲于乡间,不愿承担农业生产和乡村建设重任。又进城务工或致富农民在城里购房,成为新一代市民,原来住房年久失修,残破不堪,布满蜘蛛网,不少有价值的古建筑被拆除或移作他用,失去传统建筑价值。很多农村一片萧条冷落,成为“空心村”,与城镇形成鲜明对比。笔者在东江客家地区、雷州半岛、西江、粤北连山、连南等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等所见这类现象比比皆是。这不是缩小而扩大城乡的二元结构,城市的繁荣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农村的凋零为代价的,这非常值得反思;三是农民,一部分农民因各种建设征地而失去土地;另有主动弃耕,不再依附土地,已失去农民的身份,变为无根的一族。这样做的结果,在短期内可不致产生严重问题,但我国到底是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大多数,虽然城镇化力图使他们改变身份,但这不是简单的户籍变更,而广及文化教育、知识普及,道德修养等提高人口素质水平问题,也首先是人的现代化问题。还有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使之分享现代文明等城乡协调发展等问题。故进城后农民,多数人对城市缺乏归属感、安全感,难以融入城市社会,被边缘化也由此产生。人口盲流现象也同时出现,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盲流人数不少,很多人依靠抬荒为生,形成严重治安、环境污染等问题。实际上,农民对土地依恋仍很浓厚,感情也很深,也就是说,不管他们漂流到何方,土地仍是他们的根,失去土地,农民就会失去安全感,所以城镇化与三农,仍有其矛盾一面。据有人在广州、东莞对外来一族问卷调查,在“是否完全融入城市”回答中,两地有如下答案:
表1 融入城市感的城市差异
表格略
也就是东莞有82.7%、广州有82.3%外来工没有或仅有部分融合入城市感觉。而另一项“被调查对象对当前居住城市的不适应地方”,则更鲜明地反映外来工的传统文化对移入地方文化的冲突和“扺制”详见下表。
表2 被调研对象对当前居住城市的不适应地方
表格略
将各项不适应元素综合,则东莞约有73%比例不适应,广州也为73%。可以说外来工大部分不能适应当地文化环境,深层根源是文化冲突。即外来工离来原居地,他们所承载传统文化基本上难以在城市立足,又未能认同和接受他们打工的城市文化,成为没有文化根基的一族。这实际上是抽掉了农村传统文化基础,使之漂泊不定,无所依附,是传统城镇化带来一个隐性文化忧虑。
二是传统农村或社区的宗族文化功能大为削弱,不利于解决族群内部或族群与族群之间矛盾,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以祠堂、姓氏为核心宗族组织,有很深厚群众基础和巨大凝聚力、向心力。旧社会宗族势力甚至把持地方事务、代替政府。在当今条件下,宗族仍是政府以外一种很强地方力量,起到政府不能起作用,特别在广东这种移民社会里,宗族作用显得尤为突出。在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会结构由于大量人口入城市而发生解构,青壮年入城,剩下留守老弱妇孺难有组织、活动能力,宗族组织的功能脆弱不堪,或蜕变为老人会和老人活动中心,发挥不了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更由于农村传统聚族而居的方式被打乱,族群被空间分割;而“城中村”的改造,使大片居屋为“石屎森林”取代。村民上楼成为居民,变成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一族。仅保留下来的祠堂只作为宗族象征和一种文化符号,失去了作为宗族文化核心作用。广州颇负盛名猎德村、杨箕村、石牌村等,经旧城改造后,悉变成现代化城市一部分,不复有乡村文化景观,村民有事上村委会,祠堂冷落,标志着宗族文化被肢解,稀释,是否需要保留或传承,这都要在城镇化过程中认真思考和寻求正确答案。
三是城镇化造成社会转型,严重冲击文化认同和地方感,传统文化受到严重挑战或失落,但其作用并未泯灭。城区或开发区扩大、新楼盘、住宅区兴起,吸纳大量农村人口入居。这些都是新型文化空间,有各种现代化设备和服务,但它们并不为新移入居民认同。因为新社区改变了人们交往方式和人员结构,使原来的熟人社会向业缘社会转变。新移入居民思想还比较守旧,重视昔日情感生活,宗族、家族、乡里、乡亲的传统关系根深蒂固,并在情感世界交流中起主导作用。他们对原来群体的认同远远大于新居地城市居民的认同,其价值取向仍偏重于原来标准。亦即人入新社区,但文化认同、价值取向还是旧的,非一时可以改变。故不少进城后的农村居民,难以适应城市生活,居住一段时间以后,往往要求返回原居地,因哪里有他们熟悉的人群和浓浓的乡情,实是传统文化再把他们拉回故乡。所以仅有人口、土地、产业的城镇化而没有文化的城镇化,这种城镇化是临时的、不稳定的,因而是不持久的。过去城镇化恰恰忽视了这个精神层面的城镇化,反过来又说明传统文化是一种本根文化,具有深厚社会土壤和强大生命力,往往会超越形势和政策,顽强地存在和发挥作用。
四是农村风俗文化被削弱,功能大为下隆,不利培养地方感和文化认同感。东汉应劭说“为政之要,辩风正俗为其上也。”我国很多节假日,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元宵节等都是按风俗活动安排的,风俗是农村传统文化最重要元素,其力量不容忽视。城镇化以后,农村大量人口入城,风俗活动由此变得冷清、淡化、弱化,只有春节放假,打工者回乡才热闹一时。而对城里的风俗活动,包括节日仪式等,对外来工而言,节日的意义发生转移,仪式也淡化,甚至缺乏参与意识。以下一项调查反映了这种变迁。
表3 被调查对象喜欢节目情况
表格略
外来工只对春节、国庆节,五一劳动节认同和喜欢,其他节日对他们都缺乏吸引力,也不会参与。这同样说明,风俗活动一旦离开它们的原生地,也就失去生存土壤。外来工在城市实际上被排斥在这些活动之外,而原居地风俗活动又不能参与,造成风俗文化的悬空状态,
也是一种异化现象。这恰如列斐伏尔(Henri Lefe bvre)指出的,“日常生活表现出一些新的异化特征,第一个即是风俗的消失,而风俗的消失即是节日的消失。” 城镇化对乡村的风俗的冲击即正好如此。
五是农村生态文化受到损害。至少在广东农村,历史上很讲究村落风水,即环境工程,成了适应自然、以期保证人的好运气的一种空间模式。即村落应“枕山、环水、面屏”,通常是前塘后村作为总体布局方式。池塘常在村落之南、东南或西南方向;与水塘方向垂直的,为纵向巷道,交会于塘边的为滨塘大道或晒谷场。池塘最好为明月形,距巷道3-5米,既有心理因素,亦符合功能需要,包括养鱼、蓄水、洗涤、积肥、消防等,还有调节小气候、美化环境等功能,称为“风水塘”。而滨塘大道平时可作晒场,社交游息,后山或村背广种树木,以造成緑化环境。此外,还根据地形特点,还有造桥、建亭、修堤、修建文昌阁,文风塔等,以增加村落锁钥气象和人文氛围,有利于保护祖先人文教化与事物,祈求子孙繁衍,文化兴旺。梁启超在新会茶坑故居,即为一典型乡村聚落。这种聚落选址和布局,包含很丰富的自然和生态文化内涵,是一种处理人地关系良好模式,千百年来维持村落生生不息至今,是传统文化一项瑰宝。
几十年来,村落合并、旧村改造、新宅建设、各种征地、人口外流、土地转让、承包等,时时在侵蚀、损坏村落格局和风貌,良好生态环境变得支离破碎、残缺不全,失去了生态文化功能和意义。
即使被现代化了“城中村”,也仅是千城一面的建筑物堆砌,不见人文关怀,没有人情味,人际关系冷漠,人成为物的奴隶,根本不可能与生态文化的传统村落同日而语。
六是民间艺术失传,后继乏人。民间艺术植根于农业社会中,反映了历史民间艺人创造的杰出成果和聪明才智,具有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如广东陶瓷、刺绣、雕刻、漆器、葵扇、草席、彩扎、剪纸、年画等都享有很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它们分布在城市、大部分在农村;在城镇化冲击下,这些以个体手工劳动为主民间艺术,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而萎缩,大部分青壮年入城而缺乏继承人,也甚少有人愿意传承这类艺术,使之面临着失传危险。如何在这种危局下摆脱困境,走出低谷,是城镇化潮流中要妥善处理好的问题。
三、新型城镇化下传统文化保护和发展
近代以来世界强国崛起和经验表明,依托工业现代化和城镇化,是走向富强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近三十多年城镇化的成果,已验证了这一道路的正确性,但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以上对传统文化的冲击等矛盾和问题。近年,新型城镇化口号被提出,并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正强有力地推动我国城镇化进程。在新型城镇下背景下,如何对待传统文化问题也与日俱增摆在人们面前。还有不少人认为这个新城镇化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调城镇化的质量与效益;强调城镇化过程与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相协调;强调各社会群体尤其是农民、城市低收入者在其中的普惠性;城镇分布空间格局的均匀性;城镇发展动力的内生性,以及可持续发展性等。一言以蔽之,就是要以生态文明来统摄新城镇化。在这个主体思想指导下,改变过去城镇化一些模式和方法,以求新的效果,包括城乡一体化,就地城镇化,发展中小城市,限制大城市,以及经济、资金、制度安排、生态保偿等一系政策性规定等,以保障新城镇化的贯彻落实。在这些理念、政策之下,传统文化仍是一个绕不开、必须正确处理妥善解决的现实问题。根据上述存在问题和经验教训,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对传统文化宜在观念和对策上提出如下建议:
(1)新型城镇化与传统文化是一个统一整体,两者不可分割,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而应通盘考虑,统一规划、建设和实施,以此作为新型城镇化一个根本性指导思想。
历史经验显示,城镇化是一个包括人、自然、产业、历史文化、社会、生态等在内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传统文化是一个本根文化,既不能丢,也不要淡化或边缘化,而要与这一过程同步发展,不断研究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使之得到保护、传承、开发利用和发展,与城镇化同步前进而毫不逊色。
(2)要防止和警惕传统文化在新城镇化中消失或被“化掉”。传统文化实是一个地方、一个族群的灵魂,地方认同、文化认同的根基,一旦消失,后果很难挽回。如很多古建筑被拆除,即使恢复也很是假古董;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不可能再生,就像珍稀物种一样,不可复制。故在新城镇化进程中,要预先划定传统文化保护区、保护名单、文化传人,并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它们的存在、传承和可持续发展。例如对一些有文物价值古建筑、名村名镇、传统街区、名优特产、工艺、器物、风俗活动、民间信仰,甚至罕见方言等应纳入传统文化之列,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一个民族或族群,要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地域的族群之林,不能没有本根文化,它就是传统文化。
(3)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人的文化素质,作为保护传统文化的根本措施。人是传统文化最主要载体,人文化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对传统文化价值判断取向、保护良窳和开发利用方向。在新型城镇中,“人”和“物”是城镇统一体中两个关键要素。“以人为本”就是要以生态文明的理论、知识、制度等来教育、提高人的文明程度,树立正确的生态文化观,使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保护历史遗产,实现从“农民”到“市民”转型。为此应加强对农村人口的文化宣传教育,建立农村传统文化信息资源库、各类民间文化遗产博物馆,培养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建立名镇名村和传统文化保护区,以及相应法规制度等。根本目的在于普遍提高人文化修养,真正成为传统文化的守护者。与“以人为本”的另一面,是“以物为本”,在城镇化中,容易出现见物不见人状况,只建设千篇一律的高楼大厦和各种设施,而忽视人文精神的培育。在城市创造和拥有巨大物质财富之同时,形成财富崇拜和金钱崇拜的社会风气,造成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和危机后果,由此付出的代价,反过来又扺销了物质文化的富有。所以,在新型城镇化中,坚持以人为本,而不是唯“物”至上,就有可能造就一大批生态文明人,自觉而不是自发承担起保护、传承、发展传统文化的重任。
(4)改造传统文化资源,加入现代文化内容,使之跟上时代前进步伐,与新型城镇化同步发展。
传统文化是农业文明范畴,有它特定时代烙印和内涵。如果说在过去城镇化中,受到各种冲击是难以避免的话,那么,面临新一轮城镇化挑战,传统文化也必须作出响应,不是消极地等待,而要积极地自我调适,自我更新,自我提高,充实以时代内容,增强自己竞争力,为自己 赢得生存空间和发展机遇,才有可能立于不败之地。实际上,新型城镇化与传统文化发展应是同步进行的。新型城镇化既是城乡一体化,那么,传统文化无论是乡村的还是城市的,都会卷入这个潮流,分享它的成果,从中得到发展的生机和活力,迈向更高的文化层次,这个前途是毫无疑义的。
(5)加大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纳入新型城镇化轨道。
传统文化是一笔宝贵文化资源,应充分利用新城镇化的机遇,加大开发力度,在保护中开发,又在开发中保护,这应是对待传统文化最好的方式。这包括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旅游业,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并与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结相合,营造良好的传统文化产品市场,加大资金,人才扶持,鼓励群众参与,加强相关法制建设和政府监管等。例如广东不少传统文化项目,都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得到传承。包括疍民咸水歌、客家山歌、雷歌、舞狮、舞麒麟、汕头英歌舞、雷州人龙舞、群众性游艺活动如佛山秋色、番禺沙湾飘色、紫泥飘色、市桥水色,以及一些特技表演,如雷州爬刀山、翻刺床、穿令箭、下火海等;甚至古老地名,也归入传统文化保护之列。例如龙川、新兴等,已被联合国有关组织认同为“千年古县”,挂上匾牌,当地人引以为荣,对强化当地人地方感,作用匪浅。可见传统文化将在这一过程中,作为新城镇化一部分,撤脱过去城镇化被动和被冲击状态,而以崭新姿态和装束,参与新城镇化建设,并为自己开辟新前程。
四、小结
近30多年农村城镇化,在取得巨大成就之同时,基于对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意识薄弱而产生不少负面效应,包括由于三农问题而出现乡村本根文化被动摇、宗族、风俗文化被削弱,生态文化受损等。在新一轮城镇化高潮中,在总结这些经验教训基础上,应以生态文明观为主导,树立对传统文化正确观念,防止其消失或受损,并采取相应对策与措施,使之纳入新城镇化轨道,得到保护、继承和开发利用,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原载《北京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
书目分类 出版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