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缘起
改革开放以来,进入广东外来工多时约3000万,主要集中在珠三角。据2006年估算,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67万,半数集中在深圳,次为广州、东莞等地。由于这些少数民族生存的地理环境、经济活动方式、生活习惯改变,宗教信仰与当地不同,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引起各种矛盾和摩擦不在少数。以穆斯林人数为例,到2000年,广东外来工中有穆斯林2.8万人,现在上升至十几万,广州约有4~5万,深圳约有2万。此外,珠海、佛山、东莞、肇庆、韶关等地穆斯林人数也在增长,常在珠三角城市流动的约有10万人。另外,外籍穆斯林在广州也超过2万人之多,且来自中东、东南亚,以经商为主,与世界各地穆斯林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广州小北路、环市东路一带,形成外籍穆斯林聚居区,而三元里一带则为新疆穆斯林集中区,有“新疆村”之称。
基于以上不适应,加上宗教活动场地不足、子女入学、入托困难、丧葬用地、城管等问题一时未获妥善解决,主要是穆斯林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与企业主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1995年9月在深圳西北地区穆斯林为清真寺用地和墓地用地集体上访深圳市政府,个别人借此挑起事端,几酿成冲突。在广州,少数穆斯林为开餐馆、沿街摆摊、无证经营,与城管时有冲撞,一些企业没有设立清真餐厅,使穆斯林深感不便。广东当地一些百姓对穆斯林宗教信仰和活动、生活方式等,也有不理解、甚至采取不正确态度,也有可能诱发民族冲突事件。2009年6月韶关旭日玩具厂群殴事件、7月新疆乌鲁木齐发生打砸抢、伤亡惨重事件,原因很复杂,但深层文化根源也不容忽视。而基于广州日益成为国际化大都市,中外穆斯林人数日益增长已为不争事实。为防患于未然,做好建立矛盾预防、化解等预警机制和决策固然甚有必要,而且刻不容缓,但要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和问题,仍须从他们文化差异入手,求同存异,和而不同,构建和谐社会。本文即立足于此,发表一些浅见,以求正于方家。
二、深层文化结构的差异
广东少数民族外来工和各类教徒在表面各种不适应之下,归根结底是他们深层文化结构的差异,成为与当地人或其他各个群体发生矛盾,甚至冲撞的根据。基于此,认识这些文化差异类型、特质和外在表现,就能有的放失、有效地找到化解、舒缓矛盾和对立的对策和措施。总括起来,这些深层文化结构的差异,包括如下数端。
(一)适应地理环境方式的文化差异
从文化也是人类适应环境的一种方式概念出发,外来工进入广东首先面临的是适应环境变化所产生的文化差异。外来少数民族从寒凉或乾燥高原来到珠三角,首先面临着适应这里湿热、多虫,以及易诱发中暑、长疮癞、心情烦躁、郁闷等生活和心理问题。这实是外来工接受新文化和放弃部分原文化的关系。一些人初来广东即发生身体不适、患病、甚至性格、脾气改变等现象,即为环境感应的产物。来自云南、贵州、甘肃、新疆等省区少数民族对此尤为敏感,发生以上问题的个案也比较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或采取人工适应技术(如空调、服用中草药等),这种由环境转变引起的文化对撞可以得到舒缓或化解。如广东省佛教协会近年在广州、中山、佛山、珠海、江门等地创办9家慈善中医诊所,至2008年底,免费接诊13万人次,发放药品250万元 ,受惠者包括外来工少数民族人员。又据调查,佛山市南海区金沙镇(今属丹灶镇)2005年有少数民族外来工9400人,占当地外来工总数38%,不少人已在当地工作10多年,很适应当地生活生活环境,且感到很满意,表示要长期工做下去。显示这种由环境引起文化差异比较容易弥合。
(二)饮食文化的差异
外来工少数民族,包括壮、苗、瑶、回、土、维吾尔族等,生活在寒凉或乾燥环境,习惯于辛辣食谱,对珠三角清淡粤菜甚感不适,无辣椒难以下饭;而一些西北来的少数民族习惯于面食,远离米饭;又出于宗教信仰,回族、维吾尔族外来工忌食猪肉。如何有区别地对待这些饮食文化差异,成为妥善处理外来工与当地工、汉族与少数民族,以及信教和不信教群体关系的一个头等重要问题。
(三)技艺文化的差异
珠三角外来工中少数民族原先絶大部分人从事农业、畜牧业或小手工业,技术含量低,经营粗放,组织涣散、效益低下,市场竞争力差,基本上处于农业阶段、农业文明、农业经济和农(牧)业社会。进入工业化或后工业化阶段相应文明形态的珠三角,这些少数民族原有的谋生技能大多失去作用,必须迅速更新自己的文化知识结构,学习、掌握第二、第三产业的某些知识和技术,才能在新环境下生存和发展,于是技艺文化的差异和不适应成为这些少数民族不可逥避的重要事情。参加各种职业技术培训、接受新式劳动生产经验等,是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在珠三角安身立命之本。
(四)制度文化的差异
外来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大中城市。而每一个城市都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要求有序而有效的管理。为此制定的各种制度繁多复杂,覆盖城市各个层面和角落,遇事皆有章可循,每个城市居民都要受这些章法约束而毫无例外。这些少数民族能否融入珠三角城市主流社会,在当地扎根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能否接受、遵守当地制度文化。因为原先约束这些少数民族的农村、牧区的制度文化与珠三角城镇和企业所定的制度文化毕竟有很大不同,前者或为集体,或为个体劳动方式,规范性、节奏性、统一性、标准性差、制度文化呈现多样性、松散性特点。而后者包括城镇管理制度、企业(公司)生产、生活制度、人事制度、劳动工资制度、考勤制度、医疗福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等按照现代化大生产、大流通和标准服务方式管理与运作,带有强制性、统一性、规范性等特点。这两者之间的反差,难免使这些少数民族产生很多不适应,于是各种摩擦、甚至对抗事件即时有发生。例如穿梭于城镇大街小巷的外来商贩,俗称“走鬼”,甚少有营业执照,违反城市工商管理条例,常被执法城管人员查处。广州、佛山、深圳等城市兰州拉面馆,无证经营者或做其他违规之事 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不在少数,由此引起的事端时有所闻。
(五)精神文化的差异
外来少数民族离开故土同样存在一个自己的精神文化也要适应新文化环境问题。这主要是来自西北、西南地区穆斯林一下子置身于一个陌生文化环境,但同时必须找到属于自己的精神文化空间,包括宗教活动、礼仪、节假日、丧葬等非物质文化形态赖以存在的方式。而这种要求和城市现实之间会有一定矛盾。另外,一些不信教群众对穆斯林教义和活动方式存在误解也在所难免,这就有可能发生包括宗教文化在内的精神文化的冲撞问题。例如穆斯林禁食猪肉及其制品,一些企业、公司没有设立清真餐厅,使这部分员工深感不便;穆斯林需要按时做礼拜 ,要求特定场所和时间安排;穆斯林过“开斋节”和“古尔邦节”,必须另外放假;穆斯林身后要求土葬,需要专门坟场。举凡这类宗教信仰或文化存在方式,都应得到尊重、理解,并保障以足够的存在和活动“神圣空间”。
在外来工少数民族思想观念中还有很多深层文化结构,是在农牧经济和乡村文明中形成的,与珠三角工商业经济和城市文明有明显不同,具有顽强滞后性和隐闭性,常常在价值观、人生观、生育观、教育观、道德观中公开或隐现地表现出来。例如计划生育政策,这些少数民族进入珠三角城市,至少在生育观念上受到周围环境冲击。而岭南文化具有充分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等文化风格,在广东,尤其是在珠三角城市都会为外来少数民族提供一个宽松、和谐文化环境,使他们固有的精神文化有存在和发展的空间。
三、文化差异产生的主要问题
外来工少数民族及其宗教文化与岭南文化在迅速进入现代化轨道的广东的冲撞,必然会发生,而且事实已经发生不少这类矛盾和问题,总括起来它们是:
(一)外来少数民族地区和行业分布不平衡,扩大了文化差异的距离
文化差异每与文化载体分布的聚散及行业结构有很密切的联系。但凡少数民族分布集中的城市,往往在城中村形成以族缘或地缘为纽带的临时聚落,有时被称为“新疆村”、“四川村”、“云南村”等。这些城中村村民族群体意识差,往往用本民族文化方式来处理内部事务,俨然是一个嵌合在城市中的民族文化板块或小岛。在广州三元里、海珠区康乐村、东莞虎门镇等都有这类城中村。这些少数民族对周边文化有较强的扺御力,基本保留自己民族文化面貌,以各城市穆斯林及其伊斯兰文化为代表。而分散居住少数民族势单力薄,在生活和文化重压之下,很容易改变、甚至丧失自己文化特征,混同于当地居民。散居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的壮、苗、瑶族即有这种情况。
从少数民族就业结构来看,从事与本民族相关的行业,如清真饮食、民族服饰、民族文化产业的少数民族,自身彰显的就是民族文化,故其文化与周边族群文化差异较大,如深圳民俗文化村彝、佤、苗、侗族等即属其列。相反,从事普通行业的少数民族必须服从统一的生产安排和管理,几乎没有表现民族文化的机会和话语,他们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失去了民族的外在个性,这在珠三角许多生产企业、服务行业中至为常见。
(二)文化差异对民宗非政府组织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近年,伴随大量外来人口入粤,少数民族打工者队伍也不断增加,民族和宗教矛盾日渐突出,通过文化调适来解决矛盾和问题,不失为上策。除政府部门以外,非政府组织作用也不可或缺。据新编《广东省志·宗教志》等资料统计,广东宗教社团1998年为267个,但近10年仍无明显增加,而外来工中少数民族和教徒却不断攀升。由此产生的矛盾和问题随而增多,两者未能同步发展,使涉及的文化调适处于空挡局面。而尤为突出的另一个矛盾问题是,外来少数民族和教徒絶大多数分布在珠三角中心城市。但基于历史原因,广东各类宗教社团有半数分布在粤东潮汕、梅州等地。这又使珠三角民宗非政府组织力不从心,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
此外,随着广州对外文化交流增多和外贸地位提高,来自世界各地人士也日益增加,其中有不少人是各类教徒。仅广州小北一带就聚集了3000多名中东地区穆斯林,形成外籍社区。对他们的管理,除外事、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以外,民宗非政府组织作用不可或缺。但问题在于,这些外籍人士,其与当地文化差异更鲜明,有待解决问题更多,民宗非政府组织在这方面显得很无奈和乏力。而民宗非政府组织来自民间,人员工作能力、政策水平不一,经费保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运作机制、办事效率等都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它们目前的工作重心仍放在联络群众、关注慈善、举办各项文化活动等,而真正有的放矢、主动地找外来工少数民族和教徒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倾听他们的心声,反映他们的愿望,代表他们维权,争取他们合法权益等,仍有许多工作可做。而随着这支外来工队伍的壮大,特别是珠三角成为世界产业转移的一个中心,今后将吸引数量更多、结构更为庞杂的人员加入,民宗非政府组织将面临更加迫切、繁重的文化矛盾调解任务,这对其自身组织建设和行为能力提高,提出了许多新要求。
(三)文化差异使广东成为全国捍卫“文化安全”最重要桥头堡
广东对外开放的深入扩大,文化差异和多样性也同步发展,使广东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文化安全”问题。这一是近年境外宗教势力非常注意对广东的渗透,利用各种途径,如神职人员访问、学术交流、办培训班、散发图书、影视作品、藉助网络、广播等方式进行渗透。据悉,境外有十几个中英文电台不停地对我国内地进行空中布道,珠三角是最主要地区,有些宗教节目与商业广告糅合在一起,不易识别。甚至有披着各种“外衣”人员非法传教,收集情报,建立据点等。一些新教派主要是邪教在广东出现。近几年,广东即查处过多起“呼喊派”、“东方闪电”等邪教活动。2002-2006年仅广州就查处境外渗透大案要案16宗。近年邪教组织“冷水教”在河源市连平、和平等地出现,篡改基督教义,以喝冷水治病为幌子欺骗群众、大肆敛财,兴建教堂,危害不浅。二、是外来工少数民族和教徒作为不同文化载体更有可能成为境外势力渗透、争取的对象。随着广东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地位上升,以及我国开发大西北战略决策的实施,将有数量更多、地域更广的各个民族和宗教信仰的人进入广东经商、打工或其他活动。这一方面带来不同文化,使岭南文化更丰富多彩,另一方面,也在文化多样性的背景下,出现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状况,其负面文化效应也是难以避免的。这给政府职能部门和非政府民宗组织带来艰巨的捍卫“文化安全”任务,这在全国应是罕有其匹的。
4、解决文化差异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文化差异既有深层次文化结构,也有表层的环境适应、利益分配等问题;既涉及外来工少数民族和各类教徒,也涉及当地社会群体和地域文化关系,是一个多维交叉和互动系统工程,需多层面、多部门协调、综合解决。针对上述现状及存在问题,宜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一)建立有效的民宗问题预警机制
30年改革开放,广东已跃居为全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而随着最近国务院通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珠三角经济将进一步高涨,有可能吸引更多外来工,民族和宗教文化差异问题不是减少而会增加和扩大,对这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应有清醒认识。上述韶关旭日玩具厂群欧事件即为一个典型事例。在此基础上应建立包括有关政府各职能部门龢民宗非政府组织在内的预警机制,以及各种应对办法与措施,以处理突发性事件和日常性文化调适问题。
(二)管理模式的规范和创新
外来工的文化差异,应通过文化调适而不是消灭文化差异来解决。而文化调适,说到底是一项流动人口社会管理工程。而现在流动人口管理,政出多门,相互脱节,甚至相互矛盾和相互推诿,造成管理混乱,其效果大受影响。而作为文化调适一项内容是,一个城市全体社会成员必须纳入统一社会管理体制,以及为此所需要的完整系统的政策法规。而目前外来工的管理模式并未达到这个要求。外来工入粤,多集中在珠三角,主要是经济利益所驱动,经济利益又深受市场规律所制约,所以流动人口市场化是一种必然选择。少数民族和教徒也不例外。但在目前,政府指导、干预就业仍不可少,为此应制定相应政策法规,结束管理混乱状态,走管理规范化、市场化道路。在入粤大军不断膨胀背景下,外来人口就业、管理模式也应不断创新,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外来工中少数民族和教徒应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和照顾,广开就业门路,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以容纳更多的这部分人口,这有利于双方的文化调适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近年,深圳在为穆斯林建礼拜室、墓园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使在当地西北穆斯林满意,即提供了这方面范例。
(三)提高“文化认同”程度,容纳更多“新客家”
文化差异是文化调适的根源,而文化调适的结果必然导致文化认同水平提高,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外来工入粤,主要为谋生,经过一定时间后,即返回故乡,在广东安家落户的甚少。其根本原因是文化差异难以超越。要建立一支稳定劳动队伍,应从文化观念入手,通过文化调适,使流动人口视广东为“第二故乡”,乐于在当地安家落户,成为“新客家”人。有调查显示,一部分在深圳工作的少数民族希望成为这座移民城市的永久性居民,这包括了土家、壮、苗等少数民族,有些人甚至表示“打死都不回老家”[6]。即使是宗教信仰很深的穆斯林,对当地的“文化认同”也在不断提升。在深圳、东莞、珠海、佛山等城市,有些穆斯林已生活多年,与当地人和谐相处。但要使外来人有归属感,除了就业安置,还应加强对他们进行岭南文化宣传,使之认同、接受岭南文化,时间既久,这些不同民族流动人口就有可能转化为当地居民。
(四)制定和实施对少数民族外来工就业培训计划
针对少数民族和教徒在异地环境下文化调适面临的困难,特别是谋生技能低的劣势,以及“高增长——低就业”大生产和管理模式的推行,当地政府应对在业人员进行文化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有报导说,2005-2007年,广东每年培养农民工2200万人以上[7]。
(五)弘扬穆斯林和伊斯兰教在广东和平友好相处和发展历史,为现实服务
基于岭南文化的多元性、开放性和包容性,广东历史上为穆斯林和伊斯兰教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最好的生态环境,使之不断发展,在全国堪称典范。唐宋时期,广州设专供穆斯林生活的“蕃坊”,人数至少十几万,实行穆斯林自治,选举“蕃长”管理自己事务。那里波斯妇女耳环多达20多枚,广州北上交通线上波斯商人着奇装异服上下往来,无人诧异。南海、番禺、顺德、潮州、海口、万宁、三亚、儋州等地,皆为穆斯林生活和传教之地。宋代有个叫辛押拖罗的阿拉伯商人,多次赞助修筑广州城。广州至今保留隋唐时期穆斯林伊斯兰哲圣宛葛素墓、怀圣寺、光塔、清真先贤古墓、小东营等名胜古迹。广州还有不少地名为阿拉伯语含义或读音,如甜水巷、朝天路(房)、光塔路、纸行路、仙羊巷、玛瑙巷等,皆为伊斯兰文化留下的吉光片羽。又清真饮食早就在广州饮食市场上占有重要一席之地。回民饭店和酒楼在广州、三亚、肇庆等地区至为触目,卖光鸡光鸭、烧烤大排档,甚至煎油饼技术也来自伊斯兰教。自古以来,广东人与中外穆斯林和睦、友好相处,汉文化与伊斯兰文化和而不同、共生、共存、共荣、互不伤害,并行不悖地发展,甚少因民族、宗教差异而发生冲突和对抗。但这些历史文化资源,至今仍未得到真正开发利用,以至不少人对穆斯林及其文化感到很陌生,而不知广州是历史上最适于穆斯林及其文化生存、发展的友好城市。实有必要通过媒体、书刊、讲座等形式,开发这座历史文化宝库,相信将会收到良好社会效益。
(六)强化民宗非政府组织建设,走内涵发展道路
基于民宗非政府组织在新背景下的特殊作用和肩负的重任,但又存在人员编制、素质、效率等问题,更凸现了两者的矛盾和困扰。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明确它们在民宗工作中的定位,加强对它们的领导和支持,并从财力、设备、用房、对外交流等方面给予倾斜,使之固本强基,保持生机和活力,真正走内涵发展道路,这样产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效应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原载《三门峡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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