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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路径与实践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二十大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这是党和国家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迈向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科学精准地判断了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之意最大的不平衡就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就是乡村发展不充分,破解这个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良策就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二十大精辟地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中华民族的现代化,应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现代化。同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台湾同胞不能缺席。无论是历史逻辑还是法理依据,台湾都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海峡两岸血脉相连,闽台之间“五缘”相亲,乡村社会结构相似,农业资源禀赋相近,乡村振兴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景,同心描绘中国式现代化的“富春山居图”具有极佳的发展机遇和坚实的发展基础。

  一、闽台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机遇与优势

  2023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重磅发布,在两岸关系进入“冰冷区”的当下具有深刻的“破冰”之意。《意见》“二十一条”重要举措的推出充分表明中央对台方略已进入具体实施方案的新阶段。其中藴含的深意值得注意:一是中央主动站在历史的正确道路上,对台政策仍然以坚持和平统一为主轴,以践行“两岸一家亲”为理念;二是两岸关系不可能长时期维持现状,祖国必须统一和祖国必然统一已进入新推进阶段;三是中央对台政策始终以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促进两岸融合发展为旨归,惠及来陆台胞台企福祉是大陆最大的诚意;四是支持福建构建两岸社会融合的试验区、示范区和先行区是实现祖国统一的实际行动。可以说,《意见》的出台与实施正当其时,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制度。《意见》描绘了大陆共谋民生福祉的新愿景,给两岸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平台和发展机遇。《意见》指出:“鼓励台湾农渔民参与福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参与乡村振兴。”回顾过去,纯粹的经济贸易及民间交流是两岸互动的主要方式,始终维持在“你是你”“我是我”的隔离状态,难于迈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社会发展融合图景。但同时也要看到,两岸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也面临民进党当局蓄意图谋“两岸产业脱钩断链”、两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不足、融合路径不多、融合深度不够等问题,需要深入开展研究并从融合路径上给予回答。

  (一)闽台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机遇

  1. 战略机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以农业立国,重农克桑是安家兴国第一要务。五千年文明史中藴含着璀璨浓郁的农耕文明,历朝历代但凡是国家强盛的无不农业兴旺、农村安定、农民富庶,反之一旦农业凋敝、粮食欠收、农村荒凉,必是社会动荡、社稷堪忧。毛泽东同志曾精辟指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带领农民打土豪、分田地,激发了亿万农民的革命热情,创建了新中国成立的宏大伟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国832个贫困县如期按质脱贫摘帽,全面建成人类历史上惠及人口最多、力度最大的、成效最显着的小康社会,全国农村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实现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依然要看到,我们是农业大国,还并非农业强国。农业基础尚不稳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任务艰巨、粮食安全底线必须严防死守、种子科技创新亟待取得新突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沟壑有待抹平等问题比较突出。党的二十大提出到2035年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未来的3个五年规划中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最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具有高度的复杂性、艰巨性和挑战性,但却是最重要的战略期。在这个千载难逢的战略期,必须围遶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任务,紧紧抓住海峡两岸共同的发展机遇,深化两岸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共同描绘新时代海峡两岸美好的乡村发展图景。

  2.政策机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祖国改革开放取得的非凡成就举世瞩目,改革开放成果共享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特别牵挂的心事。《意见》强调:“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制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尤其是《意见》的发布必将撬动一系列的政策持续推出,海峡两岸乡村振兴迎来最佳的政策效应机遇。

  就国家层面来说,一是2011年海协会与海基会出台《关于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的共同意见》,双方就继续完善两岸投资环境,发挥产业互补、优化产业布局、拓展产业合作范围、提高产业合作层次,强化合作创新能力,发展自主品牌,促进两岸产业转型升级等内容推出实质性协作支持政策。二是2018年,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重磅推出惠及海峡两岸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措施),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的政策依据。三是2019年,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继续推出《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26条”措施与“31条措施”一脉相承,涉及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包括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创业就业、学习生活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四是2021年,国台办联合多个部委办局共同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重点围遶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涉及的土地、金融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进一步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支持台胞台企参与大陆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这些政策组合拳的出台,既体现了“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又一脉相承、相互补充、不断拓展。情真意切,真金白银,掷地有声,饱含着两岸同宗的骨肉情谊和对两岸共同富裕的期盼。

  就福建省来说,福建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台胞台企登陆大陆第一家园”的嘱咐,为鼓励台胞台企在闽就业创业、安居乐业创设优化最佳的政策环境,福建省持续推出惠及闽台合作交流的“七大政策文件”。一是2009年福建省就在全国率先发布《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先行先试出台第一个关于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地方性法规,为闽台农业深化合作提供政策保障。二是2011年福建省继续首创推出《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为两岸农业合作园区建设提供政策支持,自2005年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始创,持续推进福建龙岩漳平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目前全国已有台湾农民创业园29个,其中福建省拥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位列全国第一。三是2013年福建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助力闽台深化合作提供土地、金融、税收及基础设施等要素保障。四是2018年福建省在国台办推出“33条”措施的基础上,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出台《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66”条措施),为台胞在闽就业创业、学习生活提供更多便捷条件。五是2019年福建省创新性发布《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福建对台优势,先行先试,着力在政策和融合路径取得突破,成为《意见》出台的前奏曲和“试金石”。六是2021年福建省连续出台《关于深化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关于促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台湾团队参与福建乡村振兴提供更务实、更广阔、更细致的政策保障。

  (二)闽台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优势

  福建地处两岸融合发展最前沿,闽台之间水相连地相近、骨肉相连血相亲、文化相连心相通、经济相连商相融,对台工作具有独特的资源和优势。《意见》一经出台,福建省高度重视,积极打造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发挥对台优势和政策利好机遇奋力抒写服务祖国统一福建篇章。《意见》发布正当其时,闽台融合福建先行,大有可为、大有作为。一是推进机制保障先行,福建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意见》落地见效。二是营造祖国和平统一良好氛围组织先行,推进福建统促会的成立,汇聚正能量唱响“反独促统”主旋律。三是搭台唱戏合作交流办会先行,10月23第一届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大会在福建漳平召开,25个两岸农业合作项目成功签约,深化两岸农业合作双赢。四是打造“同城生活圈”共议先行,10月25日,两岸有关方面在北京共商福州马祖融合发展大计,聚焦两地在文化旅游、海洋渔业等领域创新融合,探索马祖同胞在福州生活的同等待遇相关细节。

  1.祖地文化优势

  闽台之间一衣带水,血脉相连。“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特殊“五缘”优势极为明显,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推进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建设,深化福建祖地文化研究,厘清福建祖地文化的历史脉络,深刻理解基本内涵与时代价值并加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意见》指出:“发挥泉州、漳州闽南语地区台胞主要祖籍地优势,建设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开展与澎湖融合发展实践。支持龙岩、三明发挥客家祖地优势,创新两岸客家文化交流。”从血缘角度看,福建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台湾各姓氏宗亲族谱几乎都能与福建祖籍地族谱实现对接,寻根谒祖是近几十年两岸民间交流的重要活动;从文缘优势看,台湾闽南语、客家话根源于福建,台湾民间宫庙祖庙、民间信仰故里大多数由福建分灵;从商缘合作看,台湾不少农作物如茶叶、甘蔗等在福建先民拓垦进程中带入台湾,福建是台湾农业产品的主要输出地。可以说,闽台关系同宗同祖、根深蒂固,祖地文化优势必将在两岸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发挥“稳压器”作用。

  2.农业资源禀赋相同优势

  农业是一个生态产业,对土壤、气候、植被、水文等自然资源要素有较强的依赖,同时与不同地区的耕种方式、生活习俗、消费观念、文化传统等有较大的关系。闽台同属一个纬度,隔台湾海峡相望,农业资源禀赋极为相似,种植业、养殖业均可互通互补,不受自然资源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如福建的茶叶、甘蔗等农作物移植台湾可以自然地生根落地,台湾的兰花、咖啡、水果等种植和生猪等养殖也可以在福建广泛推广,实现规模性发展。福建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已形成“一园一特色、一区一产业”的良好发展格局,截止2021年10月,福建省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2800个,合同利用台资超过43亿元人民币。台湾农民利用福建农业资源要素相同优势,将台湾农业精耕细作耕种模式和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品质化等先进生产方式引入福建,开拓大陆广阔市场,实现合作多赢,共享乡村振兴发展成果。

  3.乡村社会结构相似优势

  中国的农业并非是纯粹的产业概念,而是与农民、农村相伴而生、相伴而成。乡村振兴也不止于农业产业振兴,而是包含农村变美、农民变富的全面乡村振兴。闽台乡村社会具有独特闽南乡土人文气息,乡村社会结构极为相似,是两岸人民经由祖祖辈辈长期筚路蓝缕艰苦创业而成的。从居住环境来说,闽台乡村民居“红砖古厝”极具代表性,如何保护、传承和创新是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内容。《意见》要求:“推进两岸闽南红砖建筑、妈祖文化史迹申报世界遗产工作。”从民间信俗来说,民间信仰是闽台乡村社会共同的文化记忆、宗亲联谊的重要纽带。闽台乡村同样是“有村必有庙、无庙不成村。”宫庙建筑风格相同、布局相似。乡村民众信奉的妈祖、关帝、保生大帝等诸神同根同源、节庆同日。从家风家训看,闽台族谱与宗祠记载的祖训几乎一致,字里行间无不透出先祖对后辈秉承“礼义仁智信”等优秀传统文化的坚守,对耕读孝义家风的谆谆教诲。乡村社会结构相似,台湾早年发起“社区营造”的“人文地产景”等乡建乡创理念对大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为台湾乡建乡创团队参与大陆乡村建设行动提供了极佳的实践基础。

  二、闽台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漳州实践

  漳州是台湾同胞的重要祖籍地,也是闽南语的祖籍地,自古以来血脉相连。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到福建考察时强调“福建省要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漳州市按照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漳州作为台湾同胞重要祖籍地优势,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在引进台资、台湾农业“五新”推广示范、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走在前、善作为,打造台企台胞登陆“第一家园”。截止2022年,全市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1380个,合同台资21.9亿美元,居全国设区市首位。

  (一)密切交流合作,增强融合发展动力。一是加强引进推广,着力补齐短板。突出花卉、果蔬、茶业、现代农机、现代种业等特色产业及其加工业以及种苗业、休闲观光等产业的对台深度合作,引导台商投资创办休闲农业、精致农业、创意农业、生物科技、健康养生等一批“补短板”、具有示范效应的农业项目。围遶台湾优良品种、实用种养技术、先进加工工艺等,突出重点区域、重要品种和关键性技术的引进、吸收和再创新,几年来累计引进台湾农业良种2000多种、新技术超1000项,推广面积100多万亩。二是拓宽合作领域,加强产业链接。将漳台农业产业升级行动和漳台农业融合发展工程纳入全市现代农业重点推进项目,打造漳台农业特色产业带,形成了沿海地区的水产养殖合作区,平原地区的蔬菜、食用菌种植合作区,内陆山区的麻竹、茶叶种植合作区,九龙江下游的农产品加工合作区,东山水产品加工贸易合作区,沿国道324线从漳州高新区九湖镇到漳浦县绥安镇的花卉合作区等特色产业带,促进了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66.35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大关。三是提升合作层次,筑高交流平台。花开两岸,合作双赢,携手奋进,共富共享。漳州市充分发挥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对接、农博会·花博会和海峡(漳州)茶会等对台经贸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漳台农业融合发展层次。近几年,漳州在全国率先创办“海峡两岸新型农民交流培训基地”,常态化举办茶叶、休闲农业、食用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培训班44期,培训学员3028名,其中台湾学员263名。开展台湾青年农民“中华农耕文化漳州行”活动,突出两岸青年农民与基层民众交流对接,使“两岸一家亲”理念深入人心。

  (二)强化园区引领,提升融合发展效力。一是做强全国首批国家级漳浦台创园。漳浦台创园通过狠抓项目建设、打造合作平台、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营销模式等,着力打造漳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至目前累计引进台资农业企业294家,创业就业台胞837人,利用台资3亿多美元,年创产值35亿元。2019-2022年连续四年荣获全国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发展评价优秀等次(其中3次第一),2023年又获批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做优首批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推动南靖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兰花)产业园建设,打造以兰花为龙头、以高端苗木盆景为特色的“世遗兰花·中国兰谷”,共引进台资兰科企业42家、产值3亿元,带动全县形成3个兰花村、3个兰花示范园,兰花种植户2800多户,年产兰花9000多万株、产值15.5亿元。南靖兰花产业园连续三年荣获福建省产业园评比第一名。三是做实首创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县。在福建省率先创建漳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并在全省推广。加快推进长泰、诏安、华安等3个闽台农业示范县以及79个省级示范与推广基地等项目建设。近年来全市年均引进台湾农业良种40多个、新技术20多项。如诏安县建设6个闽台农业合作核心示范基地1200亩,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种植台湾水果10000多亩,增收5000多万元。

  (三)创新服务机制,增进融合发展活力。一是拓展政策支持,促服务更深入。出台《漳州市促进漳台农业融合发展十条措施》,在现代农业产业、种业创新、乡建乡创、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积极探索突破优惠政策。出台《漳州市培育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村工作方案》,在乡建乡创、产业发展等方面引导台商台企台农参与全市乡村振兴建设。培育台企龙头,对台企申报市级龙头企业时给予政策倾斜,2022年新增12家台资市级龙头企业。目前共有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3家、市级29家。二是关爱台胞权益,对事业有信心。在全国率先推行台胞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并在福建全省推广,全市现有省级台胞科技特派员78人。搭建台湾青年就业创业机制,设立台青就业创业工作站和试验田,目前仅漳浦台创园就有台青56名、台青企业10家。支持台资企业二代三代延续发展,通过项目引导、培训辅导,加快培养新生代接棒,推动事业传承。搭建台农权益保障机制,成立台商联谊会调解会,聘请台商担任调解员、陪审员,有力保障台农台企的权益。三是破解融资难题,让发展强保障。常态化开展“走百家台企、访百名台商、办百件实事”行动,主动对接各金融单位,创新信用评价模式,提高台胞台企融资可获得性。在福建省首创破解台企融资难新机制,建立农地经营权扺押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设立全国首家服务台创园的银行,发放面向台企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扺押+地上农业设施扺押”贷款。2022年漳浦台创园与农商银行签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授信专项资金6亿元。

  三、闽南师大贡献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智库力量展望

  位于漳州的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直属高校,学校办学因台而设,因台而兴,肩负祖国统一大业的师范生人才培养与闽南文化交流传承特殊使命。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闽南师范大学因势成立“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研究院以建设高端智库为目标,汇聚包括台湾资源与研究力量打造跨学科科研团队,通过承担重点课题、积极建言献策、打造两岸科研团队、举办高端学术研讨会、服务地方乡村振兴实施等方式贡献高校智库力量,展现大学担当和学术使命。

  (一)闽南师大贡献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智库力量探索

  一是建设省级重点高端智库。2019年成立闽南师范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2021年入选福建省重点智库培育单位,2023年获批福建省重点智库单位,成为福建省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智库。二是积极撰写咨政报告和建言献策。高端智库的重点任务就是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通过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实际情况、分析问题及成因,提出政策建议。几年来,闽南师范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几十份咨政报告建言献策被国家部委及省级内刊采纳,多篇获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其中,《福建漳州创新机制全力推进农村建设品质提升》被中央农办《农村要情》2023年3月采纳,《福建漳州开展“串点连线成片工作”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被国家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简报》2022年第21期采纳。三是打造两岸乡村振兴科研团队。闽南师范大学近几年大力吸引台湾优秀师资加盟教学科研团队,其中不乏农业产业、乡建乡创、文创设计等高端人才。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吸纳瞭如施沛琳博士(闽南文化传承)、张荣哲博士(乡建乡创)、李姿莹博士(闽南戏曲)等优秀台湾人才加盟科研团队,闽台师资优势互补,学科交叉融合发展,通过承担重点课题研究、服务地方乡村振兴规划等方式发挥智库作用。四是承担重点课题研究。几年来,闽南师范大学乡村振兴科研团队已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4项、省社科基金基地重点项目4项、省社科一般课题10余项,省智库重点课题6项,其他各类市、县、乡镇、村乡村振兴规划课题20余项,充分彰显服务地方乡村振兴的科研能力。五是举办或参与各类高端论坛扩大影响力。几年来,闽南师范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独立举办的论坛有:2018年5月举办融合与发展——乡村振兴战略高峰论坛;2018年12月举办社会现代化与乡村振兴高峰论坛,农业农村部张天佐司长莅临大会发表主旨演讲;2019年举办魅力诏安——硒望田野诏安电子商务沙龙;2019年12月举办“城乡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峰论坛,农业农村部全国总畜牧师张天佐、华中科技大学向德平教授、中山大学蔡禾教授等学者受邀作主题报告;2021年举办汇聚社工力量助力乡村振兴论坛。几次论坛汇聚海峡两岸乡村振兴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大家畅所欲言,在对话与交流中碰撞思想,共谋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大计,取得一定的影响。参与主办或参会发表主旨发言的有:2022年7月参加福建省委主办《摆脱贫困》出版30周年暨乡村振兴理论研讨会;2022年9月参加福建省政府主办乡村振兴鼓岭论坛(福州);2023年4月参加首届海峡两岸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论坛(厦门);2023年7月参加福建省委与人民日报社共同举办的“四下基层”与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讨会。

  (二)闽台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路径展望

  目标既已笃定,便只顾风雨兼程。新的时代催人奋进,政策利好如沐春风。《意见》发布充分表达了两岸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共同心声,描绘了祖国统一两岸乡村社会新时代的“富春山居图”。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和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需要在突破制度制约瓶颈、政策优化落地见效、坚持市场化原则、发挥闽台优势互补、协调生产生意生活同频共振等路径入手,进一步凝聚闽台乡村合作共识,拓展乡村振兴服务领域,强化乡村振兴合作机制,实现《意见》实施落地见效。

  1.先行先试,突破制度政策制约瓶颈。海峡两岸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关键是“人”“地”“钱”三大要素制度政策瓶颈的制约。首先是“人”的问题,乡村振兴的首要因素是人气,农业产业的风险因素较高,台胞目前参与乡村振兴的人并不多。突破这个瓶颈需要从《意见》释放政策效能,为台胞在闽停居留营造更宽松的政策环境,简化优化台胞来闽入关程序,便利台胞在闽生活,进一步扩大直接采认台湾职业资格范围,支持台胞深度参与乡村振兴领域,完善台胞在闽就业、就医、入学、住房、养老等制度保障。其次是“地”的因素,台胞农民普遍反映大陆农业用地的租赁和使用限制非常严格,“图斑”问题束缚了他们的发展空间,加之农业用地碎片化,难于放开手脚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管理。《意见》第九条明确回应了这方面的困境,指出:“持续造福台湾农渔民,在用地、融资、开拓内销市场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要在土地租赁、流转、集约化经营等方面采取更宽松的政策,在确保土地耕地红线的前提下,能用尽用,善挖善用,给台胞农民吃一颗定心丸。最后是“钱”的问题,资金投入是乡村振兴的核心要素,台胞发现两岸贷款利率差异较大,大陆优惠金融政策下的利率比台湾还要高2个点,加之农业贷款需要不动产扺押进行贷款,台胞农民的农业规模较小,贷款难度不小。对此《意见》同样给出有针对性的回答,提出:“支持建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创新两岸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推动设立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要激活金融要素保障支撑,采用政府贴息贷、农业保险、建设两岸贷款标准共通服务平台等方式促进台胞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

  2.利益共享,坚持市场化原则参与乡村振兴。党的二十大强调:“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台湾同胞提供了施展才华、追求美好生活的广阔舞台,乡村振兴的成果应由台湾同胞共享。农业产业具有较强的投资长、见效慢、风险大、市场变化多等特点,如何规避台胞参与乡村振兴的风险点,提增台胞参与乡村振兴的获益点是一个必须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一是找准定位和切入点,有所为有所不为。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亦是一个较长期的国家战略,台湾同胞参与乡村振兴要根据自身优势,科学评估乡村振兴系统的切入点,与大陆乡村资源禀赋形成优势互补态势,如乡村规划、环境整治、乡建乡创、文旅融合、精耕细作、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台胞优势明显,台胞在发挥优势过程中可以降低投入风险,在参与乡村振兴进程中及时受益。二是坚持市场化原则,促进乡村振兴供给侧平衡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就是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主体、严守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环境是全面推进国民经济社会稳定有序运行的重要守则。台胞参与乡村振兴,要让台胞在市场需求、规则、满足、效益等方面原则下从中受益,从大陆乃至世界广阔市场需求的角度发挥台湾现代农业产业化特点、农村乡建乡村经验、城乡均衡高质量发展优势等切入,促进台胞参与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

  3.融合发展,促进台胞参与乡村振兴生产生意生活同频共振。《意见》明确要求,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努力在福建全区域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香港和澳门回归的经验启示我们,香港和澳门今天的繁荣和稳定得益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动能和国家实力,在两个百年未有之变局加剧的新形势下,台湾同胞的福祉更是党中央特别牵挂的重要命题。长期以来,两岸交流合作侧重于考虑政治、经济、民间、文化等层面的单维互动,较少从“共同生活圈”的视角谋划两岸统一人民共同生活的生动图景,台胞在大陆生产、生意、生活难以形成统一体,往往在大陆忙于生产和生意,顾不上家的生活。可以说,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有家的地方就有乡愁。不少台胞表示,人在大陆创业就业可是家在台湾,无论在大陆取得多大成就,还是得回台湾的“家”。《意见》指出,支持厦门与金门、福州与马祖加快深化融合发展,加快平潭综合试验区开放发展,推进福建其他地区开展融合实践,其中要义就是要营造台胞在大陆有“家”的情感和牵挂,闽台融合发展,促进台胞参与乡村振兴生产生意生活同频共振,祖国山河处处皆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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